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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恒温恒湿箱设备容积的选择
更新日期:2013-05-21   点击次数:747次

     将被试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气候恒温恒湿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被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条件,气候箱工作空间尺寸与被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被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超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推荐选用20)。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推荐选用不大于30

被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恒温恒湿箱工作腔总面积之比不大

于(35-50)(推荐选用35)。

被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应保持100-150mm

(推荐选用150mm)。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798号